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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

阅读次数:7139 次 广德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2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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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1】57号),参保对象为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均应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做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参保人员包含: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2、长期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本市各类在校学生。每年缴费期限为12月31日,待遇保障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春节返乡人员,缴费期限延长到2022年2月底,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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