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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事宜

阅读次数:1901 次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2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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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请问一下夫妻双方都有社保的情况下,那么双方的生育险双方都可以报销哪些项目,需要哪些材料才能报销?能不能解释的详细一点,谢谢



答:尊敬的网友,您好!按照宣医保秘〔2019〕59号文件规定,我市2019年12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6.9%的费率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女职工产后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不享受生育津贴;其它用人单位按7.0%费率缴纳职工医保费且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 参保单位男职工有未就业配偶的,男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在男女双方均有社保的情况下,男职工不符合享受条件,女职工所在参保单位按7.0费率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且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和生育津贴。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有关材料(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新生儿出生证明等),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清单、发票、出院小结和社保卡,前往政务中心医保窗口申领。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0563-6975115。(广德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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