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辈版 智能问答 繁体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办理未婚证明

阅读次数:2757 次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11 11:11
【字体:
本人因为工作原因在外地 ,在疫情期间公司和当地政府原因回来回去都要隔离 ,镇上和市里都要本人来办理里,应为媳妇要怀孕七八月份预产期,要办理准生证需要未婚证明,村里已经帮我盖好章了现在需要镇上和市里的章,但是需要本人去办理,想问可以有好的办法可以办理,谢谢帮忙解决一下 谢谢了!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0-06-08 09:24:15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苏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广德市民政局

2020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