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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公司在电梯安装广告牌的费用归属问题(已办结)

信件内容
信件编号: 82342
信件来源: 市长信箱
来信人: 周***
来信时间: 2020-05-24 18:01
处理情况: 已办结
问题类别 咨询
浏览: 1466
信件内容: 领导好,我是春熙湖畔小区的业主,从2015年八月拿房至今,所在楼层的电梯里面一直都有广告,根据《民法典》物业编规定 :在电梯及小区公共区域设置广告所获取的回报均属于广大业主所有,但是截至目前为止,我们全体业主并未收到物业公司分摊的广告费用,请领导们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5-25 07:38
回复内容: 2020-05-25 07:38:3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房管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5-26 10:38
回复内容:  经调查,春熙湖畔小区、前期小区广告收入已于2019年12月公示,2020年目前尚未公示。根据业主前期签定的《春熙湖畔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小区内公共收益广告收入全额补贴物业管理成本。

  

                             广德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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