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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物业公司侵犯商户和住户名誉权(已办结)

信件内容
信件编号: 76128
信件来源: 市长信箱
来信人: 王***
来信时间: 2019-12-13 13:44
处理情况: 已办结
问题类别 投诉
浏览: 4805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
我们是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商贸中心住户,我们在这里入住有十几年之久,从没有聘请过物业公司,今年却屡屡收到催交物业费,还把所谓的欠费人姓名等信息公布在公示栏里,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和名誉权,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是所有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并经双过半表决通过选聘出来的,再没经过这些法定程序非法剥夺业主知情权、参加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权、选聘自己信得过物业企业自由权、哪里凭空冒出来的物业费?难道是强行指派和单方面意志强加吗?即使这样催收物业费为何不通过法律途径?一二再再而三的骚扰业主,今天什么物业公司的杨主管上门,明天哪个物业公司的陈主管,再后天哪个法律服务所的某某法务打电话骚扰。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请领导关注此事,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桃州镇
回复时间: 2019-12-18 09:56
回复内容:




 经调查,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已由社区工作人员前去协调,告知了来电人物业的手续流程,也对物业收取物业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阻。经社区协调后,双方达成一致。









广德市桃州镇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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