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51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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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 | 市长信箱 |
来信人: | 曹*** |
来信时间: | 2019-12-02 17:04 |
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问题类别 | 咨询 |
浏览: | 5981 |
信件内容: |
房管局领导好! 本人“开发区”碧桂园公园里的业主,本小区本月开始交房,但是小区物业收取的维修基金按2%收取,我们广大业主觉得此项收费不合理,虽然有合同和文件上上说不超过房价的2%来收取,但是碧桂园的物业是按房价的2%收取,对于公园里的广大业主来说有些偏高,很难让人接受。因为相同的面积房价上有较大差异,这样收取维修基金有失公平性,加上房子的整体质量有待商榷。所以,不应该让广大业主来买单。维修基金应该定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收取标准,或者与广德其他同等小区统一标准。 望领导给与重视! |
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房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9-12-12 09:51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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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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