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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续交(已办结)

信件内容
信件编号: 106619
信件来源: 市长信箱
来信人: 李***
来信时间: 2021-11-23 11:38
处理情况: 已办结
问题类别 咨询
浏览: 9469
信件内容: 替人咨询:企业辞职后到应聘到新单位前的时间段内,为保证社保延续不断缴,社保缴费怎么办?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11-23 11:51
回复内容: 2021-11-23 11:51:0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1-11-24 13:5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实现灵活就业的本市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如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就业单位参保前中断部分养老保险费用需在每年12月底前缴纳,不可跨年补缴。



广德市人社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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