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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外地转回问题咨询(已办结)

信件内容
信件编号: 105392
信件来源: 市长信箱
来信人: 陈***
来信时间: 2021-10-31 15:11
处理情况: 已办结
问题类别 咨询
浏览: 7882
信件内容: 各位好,

现有如下问题咨询,烦请抽空回复,感谢~

1.本人此前在上海缴纳五险一金,现已回到广德,暂未就业,请问该如何将五险一金转回广德,转移过程预计需要多长时间?

2.若公积金(及补充公积金)转回广德后,什么情况下可支持全额提出?

以上,盼回复,十分感谢~

祝工作顺心~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10-31 15:15
回复内容: 2021-10-31 15:15:4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1-11-01 16:0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网友咨询省内社保关系如何转移的问题,诉求人在已参加广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支付宝”、“微信”和“掌上12333”APP,选择其中一个方式申请将省外养老保险转入广德。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非社保中心业务,由广德市医保局和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 社保中心征缴科咨询电话:0563-6043360。

广德市人社局


2021年11月1日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诉求人咨询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的问题,诉求人在已参加广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根据人社部发[2009]191号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第八条 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之规定。 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非医保中心业务,由广德市社保中心和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医疗保险征缴科咨询电话:0563-6026056。



广德市医保局



2021年11月1日



尊敬的网友,您好!外地(宣城市以外)转入本地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地(宣城地区)正常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且在外地停缴满6个月,本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在受理后1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积金转回广德后,满足提取条件方可提取,其中全额提取条件有:离职满半年且未有新单位缴存、退休、死亡。欢迎登陆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了解相关提取政策。如有问题,可以拨打0563-6041468咨询。

广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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