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辈版 智能问答 繁体版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社保问题(已办结)

信件内容
信件编号: 103818
信件来源: 市长信箱
来信人: 李***
来信时间: 2021-09-27 14:23
处理情况: 已办结
问题类别 咨询
浏览: 8755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
父母是1973年的,社保才交6年,可能到退休缴不满15年,到时退休可以一次性买断吗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09-27 14:57
回复内容: 2021-09-27 14:57:5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1-09-28 14:5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广德市人社局



2021年9月28日

满意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