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
(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县创建办决定在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征集活动和两次投票评审的基础上,开展《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
二、活动对象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企业员工;各乡镇村(社区)干部职工;各乡镇居民及在广工作生活的外来常住人员。
三、活动安排
(一)县直工委:负责统筹做好县直各单位党员干部的意见征集活动。组织召开一场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和党代表到会,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同时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建议箱等方式,广泛征集县直各单位意见建议。
(二)县教体局:负责统筹做好各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的修改意见征集活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全县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
(三)团县委:负责统筹做好团员青年的修改意见征集活动。组织召开青年座谈会,聆听青年朋友意见建议。积极动员团员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居民小区、商业街区、公园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广泛征求《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四)桃州镇及共驻共建单位:桃州镇负责统筹做好各建成区社区的意见征集活动。积极部署各建成区社区分别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本社区的党代表和居民代表意见建议,集中汇总上报。共驻共建单位会同各社区通过入户宣传,征集社区网格居民的意见建议。
(五)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在《生活频道》《新闻频道》重要时段滚动发布《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稿)》,做好宣传及情况说明工作。
(六)广德文明网、广德论坛、“幸福广德”和“文明广德”微信公众号:负责做好《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稿)》的宣传及情况说明工作,设置留言专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1、加强认识,明确活动意义。本轮意见征集活动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在全县范围内明确市民日常文明行为准则,提升市民素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征集活动,运用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并于7月27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县创建办。县创建办将结合各地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广德县市民文明行为规范若干条,报请县创建指挥部研定。
3、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征集活动动态,营造良好氛围。县广播电视台等主要媒体要安排时段和版面,进行宣传;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要持续宣传本轮意见征集活动,并做好意见收集汇总工作。
附件:1.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活动的情况说明
广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附件1
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活动的情况说明
自3月启动“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征集活动以来,在广大市民朋友们的共同参与下,县创建办通过论坛、微信、邮件、信函和实地座谈等方式,共收集各类行为规范32000余条。在广泛征求各地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的基础上,形成“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50条(讨论稿)”。在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立足广德实际,本着简明、通俗、易引人关注的原则,县创建办组织有关专家、代表,对“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50条(讨论稿)”进一步筛选提炼,最终形成“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广德论坛:点击“关于《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的启事”,采取跟帖留言的方式提出建议。
2、微信:关注“幸福广德”“文明广德”微信公众号,点击“关于《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的启事”,以留言方式提出建议。
3、邮件:ahgdwmb@126.com。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建议。
4、信函:将提出的建议邮寄到广德县行政便民中心八楼县创建办思想道德科,联系电话:6022302,收信人:县创建办思想道德科。
广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附件2
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稿)
1、喝酒不喝多,劝酒不过分。
2、上楼轻踏,关门轻声。
3、点餐要适量,吃不完“兜”着走。
4、会车不开远光灯。
5、有序排队不插队。
6、公共场所不吸烟。
7、不在公共楼道乱堆乱放。
8、垃圾分类不乱扔,遇见垃圾“弯弯腰”。
9、不随地吐痰。
10、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11、绿化不乱踩,不破坏绿化带植物。
12、车辆不乱停乱放。
13、楼上、车窗不抛物。
14、讲话算话不“调”人。
15、不图方便而逆行。
16、不做低头“手机党”。
17、礼让行人,车停人快行。
18、不穿拖鞋、睡衣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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