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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18年广德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部门: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征集开始日期:2018-06-04 10:31   征集结束日期:2018-06-09 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促进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及《2018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皖安办〔2018〕31号)要求,我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2018年广德县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5月21日前将电子版修改意见报送至县安监局综合协调科。

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钱德瑶,联系电话:6022696,邮箱:gdxanweihui@126.com。

 

 

                                                                                                             广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2018年广德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

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安徽省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通知》(皖安办〔2018〕31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1. 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围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聚焦改革发展,深入宣传落实责任、防控风险、整治隐患、严格执法、科技强安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促进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1166”工作部署顺利实施提供安全保障。

  1.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影响力、穿透力的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各行业(领域)、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分别组织开展。

    (一)积极开展主题宣讲“七进”活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积极开展宣讲活动、发放学习读本,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真正使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声音及法律法规等传播到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认真开展全县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县安委会办公室在桃州镇城区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同步开展相关活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重点企业参加主会场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体验性活动等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安全专业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常识以及遇险遇灾的自救互救方法等。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建以单位领导、党员、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骨干、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主体的“铸安”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常识、应急及自救与互救知识等富有特色的宣教活动。活动要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大造声势,充分调动广大民众参与热情,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广泛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全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全面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有关主流新闻媒体要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等安全常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等,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要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六)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进行警示教育。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事故警示动漫短片,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深入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积极创作一部分安全生产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安全歌曲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县安委办审核筛选后在县政府等网站上推广展示,持续传播,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县开展。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好4个主题宣传。

    (一)安全扶贫主题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来到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时指出,因病致贫、因残致贫问题时有发生,扶贫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兜底措施,在医保、新农合方面给予更多扶持,不能忘了老区,老区人民养育了我们。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为契机助力精准扶贫,组织专家、志愿者等走进革命老区、山区、贫困区等,倾听民众心声,普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常识、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当地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安全责任主题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情况,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报道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

    (三)科技强安主题行。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广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等,在非煤矿山、化工、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要积极广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采访调研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依法治安主题行。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对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落实,县安委办将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宣传效果。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各种优势,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要找对宣传对象,找准问题症结,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确实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和监督效应。

    县、乡镇安全监管部门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通过张贴微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广泛宣传,做到人人扫码参与。利用新媒体闻宣传方法建立新闻宣传新渠道,在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期间,全面、准确发布重要决策、政策解读和服务举措等,更好地服务百姓。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切实发挥微信覆盖面广、操作便捷、实效性强的宣传优势,建立“安全生产月”官方微信群,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及身边的民众纳入群成员,汇聚强大的“安全生产月”宣传队伍,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宣传员。

    (三)抓住活动重点,增强针对性。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与防范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七进”活动结合起来,与安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四)结合自身实际,力求特色精品。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作品搬上“安全生产月”大舞台,做到共性活动不走样,个性动作有创新。要立足监管重点企业性质、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力争出亮点、出精品、出经验,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请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于5月25日前报送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及 2018 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报送本地、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于7 月6 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及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 1280 像素×720 像素,格式为 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 像素×1080 像素,格式为 JPG、PNG、PSD),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钱德瑶,0563—6022696、6022818(传真)。

    电子邮箱:gdxanweihui@126.com。


征集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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